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浏览次数:320

 

各学院: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28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宣传教育工作,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各学院要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将金融常识教育纳入日常教育内容,持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阐述不良网贷危害、分析校园不良网贷案例,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诚信意识教育,教育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应如实提供信息,不得故意隐瞒学生身份,不得恶意骗贷、违约,珍惜个人征信记录,警惕网络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二、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各学院要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学生进行紧急救助,解决学生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对于已经陷入网贷泥淖的大学生,建立专项机制,指导他们通过理智有效的方式解决所欠网贷问题,加强心理干预辅导,教育引导他们珍视生命,理性处理碰到的困难。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学生开展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满足学生发展性需求。

三、全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消费理念教育,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与学生日常思政教育相融合。关注学生消费心理,及时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各学院进一步好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效落实学生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学生金融知识教育和救助帮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

 

 

                                                                   学生处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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