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26浏览次数:2278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类别

(一)评选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且已注册学生。

(二)三好学生类别

三好学生分为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三好学生和院三好学生三类。

二、非毕业班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校三好学生标兵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习优秀一等奖;

2.获得综合素质奖;

3.获得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文艺活动奖、体育活动奖、优秀成果奖、突出贡献奖、应征入伍奖其中两项;

4.全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5.无补考课程;

6.无违纪现象。

(二)校三好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习优秀二等奖以上;

2.获得综合素质奖;

3.获得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文艺活动奖、体育活动奖、优秀成果奖、突出贡献奖、应征入伍奖其中两项;

4.全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5.无补考课程;

6.无违纪现象。

(三)院三好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习优秀三等奖以上;

2.综合素质奖、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文艺活动奖、体育活动奖、优秀成果奖、突出贡献奖、应征入伍奖其中两项;

3.全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4.无补考课程;

5.无违纪现象。

三、毕业班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校三好学生标兵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须获得优秀成果奖、综合素质奖其中之一;

2.获得其他可参评奖项任意3个;

3.无补考课程;

4.无违纪现象。

(二)校三好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可参评奖项任意4个。

2无补考课程;

3.无违纪现象。

(三)院三好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可参评奖项任意3个。

2.无补考课程;

3.无违纪现象。

四、评选程序

(一)三好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

(二)三好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核实,学院评审并公示,学生处审核并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五、表彰和奖励

校三好学生标兵和校三好学生由学校授予称号,院三好学生由学院授予称号。

六、附 则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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