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2浏览次数:215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应于6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未就业学生就业单位信息栏统一填写家庭地址,考取研究生学生就业单位信息栏统一填写考取学校名称。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应615日前登录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eloans.ahrcu.com/stu/),在“信息变更”项下的“毕业确认申请”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完善个人最新信息后,即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二、学制延长(升学)的办理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需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由县(市、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731日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1日开始自付利息。

2.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需登录系统,在“信息变更”选项下“学制延长申请(升学)”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发起申请。 并将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提供给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审核确认后,将录取通知书上传至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并提交至学生原学校,学制延长(升学)工作完成。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考研或专升本),在办理学制延长(升学)申请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三、特殊情况处理(贷款学生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院须填写《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1),并于615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登录系统,在“信息变更”项下“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经学校审核,经办银行最终确认后完成就学信息变更工作。

四、提前还款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可随时到经办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还款流程,组织所有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办理毕业确认手续,确定借款学生毕业后固定联系人和本人联系方式,并要求学生及时将新的联系方式在系统进行更新,按要求完成相关事宜。

2.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请咨询贷款银行进行办理。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细还款指南请查看:                http://www.csls.cdb.com.cn/wtzx/dksqlwt/201911/t20191115_6893.html


   附件: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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