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鹏,男,金融学院2014级金融工程3班学生。2018年6月20日该生因违纪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为12个月。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解除处分》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及辅导员出具表现鉴定以及桐城市司法局大关司法所出具证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予以通过并提出解除处分的建议。按照皖教学函【2018】2号文件精神,2019年9月24日学生处召开处务会,对解除处分的申请进行了审议,决定上报校长办公会。2019年10月25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倪鹏同学解除处分。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