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9浏览次数:1737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570号)、《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595号)精神与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7-2018年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助对象

1.国家奖学金: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且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国家助学金: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学生应全部享有助学金,孤儿优先予以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497号)要求,切实做到学段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结果有记录;因特殊原因不在确定范围之内,经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证明后,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二、奖助基本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6.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推荐学生原则上当年度两个学期应获得“校三好学生”以上荣誉称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成绩必须符合附件8要求,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得同时获得。

 (三)国家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申报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经班级民主评议,汇总名单及申请材料报所在学院。

3.由学院初审认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校评审小组评审、校长办公会通过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928日。

国家助学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1025日。

 五、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扎实做好奖助学金的申报工作

1.各学院成立评审工作报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评审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各学院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填写说明》(附表3)的要求组织填写。

3.各类奖助材料在规定日期内必须在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内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逾期未录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4.纸质申报材料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校2号办公楼414)。  

联系人: 孙蕾蕾

联系电话:3175987

电子邮箱:  acxsc317598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6.安徽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7.2017-2018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

         8.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rar 

                                                         学生处

             201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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