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07浏览次数:227


校学字[2010]1号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教育部思政司《关于举办“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09]23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院按照推荐的标准和条件,每学院限推荐2名参评,其中,至少有1名是其他学院的辅导员;于2010年1月8日(本周五)下班前报送材料到学工部。

2、推荐范围: 各学院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3、报名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三)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四)2009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五)已获得“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4、有关情况可在教育部思政司主页及全国辅导员研究会工作网站主页上下载。

安徽财经大学学工部

201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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