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安财学〔2023〕11号),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并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对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后经2023年3月17日处务会研究,现将符合评选条件的162位同学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学院于3月24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反映。
学生处
2023年3月17日
各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安财学〔2023〕11号),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并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对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后经2023年3月17日处务会研究,现将符合评选条件的162位同学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学院于3月24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反映。
学生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