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23年适龄青年应征入伍优待政策

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1370

一、优先征集

大学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二、保留学籍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三、按期毕业

上半年在我市报名参军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且已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仅需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学校于入伍前开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通道,毕业班学生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合格的于当年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待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发给学位证书。

四、依法优先优待

应征入伍的公民及其家属受到社会尊重,依法享受军人、军属待遇。现役军人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优先购买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民航航班票,残疾军人享受普通票价半价优待;

2.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3.在参观游览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减免门票;

4.义务兵、军士入伍前,随军家属随军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予以保留;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成员资格及相关权益应当保留;

5.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其服现役期限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6.入伍前办理的各类执照,服兵役期间免予年检,执照有效期按义务兵服役期顺延;

7.在赈灾、扶贫救济时,同等条件下对其家属优先照顾;

8.村民委员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展生产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规定筹资筹劳的,应当照顾其家庭;

9.为其家庭悬挂“光荣之家”。

、其他优待政策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 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明确了其他优待政策。

应征差旅补助

对外地返乡、假期返校应征入伍大学生,参加征兵体检、政治考核的,给予差旅费实报实销(限乘坐高铁二等座、火车硬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

奖励金

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按每人不少于6000 元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大学毕业生(含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本科生按每人不少于20000 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专科生按每人不少于15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经费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县(区)兵役机关负责审核发放对象范围,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经费发放。

符合《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应征入伍学生,可申请“应征入伍奖”,每人1000元。

手术补助

对在蚌埠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入伍前半年做视力矫正手术和精索静脉曲张、痔疮手术的,给予一次性手术费实报实销。其中视力矫正手术补助不高于10000元,精案静脉曲张、痔疮手术分别不高于1000 元。大学生入伍45天后,凭入伍证明及手术费凭证到批准入伍的县(区)兵役机关办理。

优待金

各县(区)按不低于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 70%发放(2021年优待金分别为:市区16800元/年、怀远县16900元/年、五河县16800 元/年、固镇县 16900元/年)。对征集到驻西藏、新疆等艰苦边远地区部队的,家庭优待金增发1倍。获荣誉称号的发放优待金20万元,荣立一等功的发放优待金10万元,荣立二等功的发放优待金5万元,荣立三等功的发放优待金 5000元,评为优秀军士的发放优待金1000元,评为优秀义务兵的增发优待金1000元。

工资和津贴费

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2年义务兵共发津贴费 27600 元,担任班长的每年增加 3360 元,担任副班长的每年增加2400 元。下士平均每月 5600元,中士平均每月7200 元,上士平均每月 8200 元,四级军士长平均每月9500 元。

家庭保险

2021年起,凡从安徽省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统一为其父母购买医疗补充保险。

退役金

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获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回到地方后,在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的基础上,蚌埠市区的给予每人不低于4万元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各县的给予每人不低于2 万元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对于服役期满2年以上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在服役满2年的基础上,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按7000 元每年递增。服现役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学费补偿

对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货款进行补偿代偿,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6000 元。

“两金一补助”

1.父母赡养费。现役军官、军士和现役转改文职人员本人父母只要一方年满60周岁以上的,就能每月领取600元的赡养金,养父母或者具有一定抚养权的祖父母,也可以领取

2.军人配偶荣誉金。已婚的现役军官、军士和现役转改文职人员配偶荣誉金,每人每月500 元。双军人夫妻同时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军人配偶荣誉金

3.夫妻生活分居补助费。调整同一地级市的两地分居费,且临时到部队驻地以外地区学习工作6个月(含)以上,现役军官、军士和现役转改文职人员夫妻分居两地生活的享受两地分居费1000元/月

4.国家保障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免费医疗和疾病预防疗养、康复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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