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暨2021年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我校法学院18法学3班魏振获得“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
魏振自幼承担家庭重担,照顾双亲。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农村留守儿童支教、社区普法活动等多项志愿活动20余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主动报名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在校学习成绩优异,获得“2018-2019年度国家奖学金”、“2019-2020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学习一等奖等二十多项奖学金,并多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共计获国家级奖项5项,省级7项,校级近30项。先后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安徽省向上向善好青年”崇德守信提名奖、“安徽省百优大学生”等多项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工作按照表彰先进,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的原则进行评选,全省共有10名大学生荣获2021年“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
(撰稿:学生处 程林;审核:学生处 张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