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数:189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教〔2019〕2 号)和《安徽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为做好我校 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

1.按照教育部要求,学生申请时只需提供由学生本人承诺并签名的《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需要盖章或附证明。学院应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求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其余程序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2.学院召开辅导员和班主任专题会议,确保申请认定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同学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3.9月17日前学院完成 2018—2020级学生认定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材料,929日前完成2021级新生认定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其中,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请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确保家庭学生信息准确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二、认定范围

1.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学院结合资助走访活动中了解的情况,在通知到位和学生自愿申请基础上,根据学生提交的《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件复印件进行评议和认定。

2.各学院重点关注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做好资助的同时,应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受疫情或洪涝灾害影响致困学生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工作,确保应助尽助。学生处将比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供以上特殊困难学生数据,学院可结合数据完成认定工作。

三、认定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认定材料由学院归档备查。

2.《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学院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和学院认定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到邮箱acxsc3175987@163.com,纸质签章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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