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安徽省202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相关要求,请各学院通知贷款学生报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系统内填写贷款受理证明上的回执校验码,录入回执,完成高校审核。请贷款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右上角注明本人班级、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原件上交学校前,务必拍照留存,校验码等备查。
2.外省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外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所在生源地教育局咨询并申请办理。如已经拿到当地助学贷款的申请表格,需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学生可自行前往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3.材料报送
贷款学生受理证明以班级为单位,9月17日前指定专人统一将《受理证明》原件送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级新生报到时,以上材料可以送交东校、西校报到现场“绿色通道”处。个别学生如未能及时办理,请辅导员或学院资助老师协助报送。
各学院辅导员认真审核学生贷款信息,及时提醒、告知申贷学生,同一学年度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者不得同时申请办理。2021年应征入伍学生不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联系人:孙蕾蕾;联系电话:0552-3175987
报送地点: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校2号行政楼416室)。
学生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