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浏览次数:213

各学院: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28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宣传教育工作,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各学院要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将金融常识教育纳入日常教育内容,持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阐述不良网贷危害、分析校园不良网贷案例,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诚信意识教育,教育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应如实提供信息,不得故意隐瞒学生身份,不得恶意骗贷、违约,珍惜个人征信记录,警惕网络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二、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各学院要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学生进行紧急救助,解决学生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对于已经陷入网贷泥淖的大学生,建立专项机制,指导他们通过理智有效的方式解决所欠网贷问题,加强心理干预辅导,教育引导他们珍视生命,理性处理碰到的困难。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学生开展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满足学生发展性需求。

三、全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消费理念教育,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与学生日常思政教育相融合。关注学生消费心理,及时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各学院进一步好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效落实学生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学生金融知识教育和救助帮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

 

 

                                                            学生处

                                                       2021年5月20日

 

附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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