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我校学生参加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浏览次数:836

 

各学院:

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蚌政办秘〔2020〕53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我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校在蚌埠市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蚌埠城乡居民不得重复参保,不得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二、参保缴费及待遇

2020年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请参保学生用手机微信登陆小程序“安财校e通”,从缴费大厅中选择“2020学生医疗保险”项目缴费。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以新入学学生身份首次在蚌埠市参保的异地学生待遇享受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医疗保险救助与报销办法(修订)》,在校参保学生还可享受医疗费报销和补助等待遇,相关工作由校医院负责。

学生办理金融社保卡,可微信关注“蚌埠人社局”公众号,在“社保服务—社保查询—制卡进度”中注册查询自己的办卡信息。“制卡进度”中未查询到信息的同学,可在“制卡网点查询”中选择银行即时制卡网点的社保卡办理窗口进行办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医保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确保参保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同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保险保障意识,切实做好学生参保登记和保费收缴工作。其中放弃在校参保学生,应与其家长确认学生已在校外参保,确保学生应保尽保

2.落实自愿原则。要求学生与家长核实清楚校外参保的状态后,再确认是否在校参保。选择在校参保的学生,辅导员应督促其同步完成保费缴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提前与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核实在家参保可享受的资助、补贴或补助,再确认是否在校内参保和缴费。严禁辅导员或学生干部未经核实代替学生报名参保。

四、材料报送

10月20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完成参保和缴费工作,审核汇总《2020年学生参保登记表》、《2020年学生参保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acxsc3175987@163.com,纸质版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按要求集中报蚌埠市医保和税务部门办理参保和缴费。学生《放弃在校参保承诺书》由学院统一归档备查。

附件1:2020年学生参保登记表.xls

附件2:2020年学生参保统计表.xls

附件3:放弃在校参保承诺.doc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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