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202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安财学〔2021〕7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对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核,经审定,现将符合评选条件的162位同学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6日—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学院于4月12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学生处反映。
联系电话:3175989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202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生拟评名单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