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7浏览次数:312

各学院: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 年高考推迟至 7 月 7 日、8 日进行,专升本等招生考试时间也相应作了调整。为了确保我省普通高考及其他国家和省教育招生考试平稳有序进行,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考试期间加强在校学生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高考期间学生的管理。

今年受疫情影响,高考期间各学院在校学生情况不一,各学院要加倍重视高考期间学生的管理。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严格落实打卡等人员实际在校(或在线)制度,尤其是 7 月 7 日、8 日高考期间,认真落实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责任,严控学生请假,精准掌握学生动向。要及时调查核实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别他人考试存疑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认真开展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根据各年级学生复学情况,在6 月份通过线上或线下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和法规等内容的教育,重点宣传解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 5 至 12 条)、《教育法》(第 79 条、第 80 条)、《刑法(修正案九)》(第 25 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等内容,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明白违规违纪的严重后果。坚决杜绝替考作弊、使用手机作弊等违规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有效开展有害信息监控。

各学院要加强对广告栏、校园网论坛、贴吧、QQ 群、微信群等管理和监控,杜绝替考、招聘考试“枪手”、出售考试答案或作弊器材等有害信息的传播,一经发现应及时消除。凡发现涉嫌招募高考等考试“枪手”、组织作弊等重要线索,要逐一进行核实,并及时报告学校。需公安机关调查的线索,要配合学校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四、从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学院要把加强考试管理、防止和制止考试违规行为作为学风建设的大事来抓。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全面认识高考等考试的重要性、严肃性。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并落实到人,全力做好高考等考试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凡被发现有在校学生参与替考作弊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0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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