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许睿同学解除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12-05浏览次数:1221

        许睿,男,安徽枞阳县人,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 级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 班学生2018 年 11 月 28 日该生因违纪被学校给予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为 10 个月。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解除处分》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及辅导员出具表现鉴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予以通过并提出解除处分的建议。按照皖教学函【2018】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19 年 12 月 5日,学生处召开处务会,对解除处分的申请进行审议,决定给予许睿同学解除处分。


学生处
2019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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