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黄新同学解除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12-06浏览次数:1128

      

       黄新,男,金融学院 2017 级互联网金融 0 班学生。2018 年 4 月18 日该生因违纪被学校给予警告处分。处分期限为 6 个月。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解除处分》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及辅导员出具表现鉴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予以通过并提出解除处分的建议。按照皖教学函【2018】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19 年 12 月 6 日,学生处召开处务会,对
解除处分的申请进行审议,决定给予黄新同学解除处分。

学生处
2019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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