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徽银租赁助学金(四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浏览次数:451

各学院:

2019年徽银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在安徽财经大学继续设立“徽银租赁助学金”(即第四期)。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9年“徽银租赁助学金”资助对象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曾经获得“徽银租赁助学金”的道德品质高尚、学习成绩良好的在校大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继续资助:

1.受到学校或学院处分的;

2.上学年两个学期综合测评中,测评成绩有一个学期在所在班级排名没有达到前50%的或所有课程中有一门课程成绩不及格的;

3.本年度受到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资助,金额达到3000元的;

4.家庭经济条件有明显好转的。

如符合条件同学超过30人,按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高低排序,资助排名前30人。

二、资助金额

“徽银租赁助学金(四期)”资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徽银租赁助学金(四期)申请审批表”,并附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表。

2.学院对申请审批表及成绩单进行审核,将通过初评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校学生处。学生处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3.学生处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送教育基金会。教育基金会组织徽银租赁助学金项目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

4.基金会根据评审结果将助学金款项转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将助学金发到受助学生校园卡内。

请各学院按条件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并于20191122日前将拟资助学生汇总表及申请审批表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

1.徽银租赁助学金2016-2018年度资助学生名单.xlsx

2.徽银租赁助学金(四期)申请审批表.doc

3.徽银租赁助学金(四期)拟资助学生汇总表.xls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

             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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