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本科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7浏览次数:4674

各学院:

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201922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我校本科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不得重复参保,不得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二、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1010日至15日请参保学生用手机微信登陆小程序“安财校e通”,从缴费大厅中选择对应的缴费项目完成缴费。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其中以在校学生身份首次参保的学生待遇享受期为201991日至20201231日。

三、工作要求

1.核对老生参保信息。学院对2016级、2017级和2018级学生参保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将信息重新录入参保登记表。如学生本年需要新参保,请一并录入参保登记表。

2.登记2019级新生参保信息。从2019级新生信息中筛选参保学生数据录入参保登记表。

3.更正错误信息。如学生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需更正,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写信息更正表。

4.请学院注意排查因病推迟毕业或休学的学生,通知学生参保和缴费。

5.个别学生如不参加本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学生家长,辅导员(班主任)和学院领导签署意见。

四、材料报送

92517:00前,请将学院参保登记表、信息更正表和承诺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acxsc3175987@163.com

学院承诺书汇总表和学生承诺书1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校2号办公楼416,电话0552-3175987)。

附件:1.参保登记表

2.信息更正表

3.承诺书

4.学院承诺书汇总表  

附件.zip 


  

  

  

学生处    

201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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