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十一”假期和秋冬季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十一”假期和秋冬季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秋冬季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秋冬季是各类事件易发季节,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各类事故发生,保障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将安全稳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秋季是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心理精神疾病易发时期,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注意个人卫生,不要去人员密集和传染病高发地区,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教育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三、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各学院要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召开学生安全教育主题会议,重点开展“六防”教育: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偷防抢、防人身伤害、防传销诈骗、防宗教渗透。各班级要在“十一”前,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强化学生假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
四、“十一”假期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学生假期如确需离校,必须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辅导员班主任要对学生假期的去向和往返时间进行摸底、统计,保持动态掌控,并于9月30日前将学生离校情况报学院备案。
五、各学院要教育学生深刻认识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危害性,要不定期深入学生宿舍,严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学生生活安全。
六、进一步完善对特殊群体的管理与服务。各学院要加强对贫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和服务,同时严格校规校纪,规范学生在校行为,对于出现违法违纪的言论与行为的苗头,要早排查、早发现、早教育、早管控。
七、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认真落实十一假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切实负起责任,畅通渠道,发现有关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与学校总值班和学生处联系。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