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学校此次最新修订的《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见附件1)和2016版学生手册中《安徽财经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安徽财经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安徽财经大学文明宿舍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本次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
二、各学院应成立“综合素质测评组”,切实加强对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领导与宏观调控。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要在学院公布,各种加分、减分项目要有依据,实事求是,测评有关资料各学院自存备查。
三、各种奖学金评选严格按《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三好学生的评选,按照《安徽财经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执行,名额不限。
四、“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执行; “文明宿舍”的评选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文明宿舍”评选办法》执行。
五、各类奖学金评选应在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布后进行,三好学生的评选在各类奖学金评定后进行。各类奖学金评选严格遵照《学生手册》规定的评选条件,不符合奖项评选条件系统不再四舍五入,评选结果各学院按规定自行公示。
六、请各学院于8月31日前,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成绩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cxsgl@sohu.com。学工系统于
七、“先进班集体”汇总表、“文明宿舍”汇总表请于
八、本次突出贡献奖仍由学院进行审核,学生处抽核。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对照学生手册相关要求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并在学院网站和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拟评学生情况进行公示(附件2),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方可在学工系统中提交学生突出贡献奖,同时报送签字盖章的突出贡献奖公示情况表(附件2)。
九、参加测评学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奖学金申请表、三好学生登记表将在评优结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待学生处通知后,请各学院将其直接打印并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相关表格是学生档案的重要材料,请勿涂改、污损。
十、学号等基本信息的填写、录入必须准确无误,所报各种表格按类别区分,请务必按班级、学号顺序排放,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
附件3、××××学院拟评突出贡献奖奖学金学生情况公示表.doc
附件4、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汇总表.xls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