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方法>补充规定——消过》的规定,经2013级受处分同学本人申请,班级及辅导员(班主任)出具表现鉴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余迪(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李敬(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宛正(工商管理学院)李浩然(工商管理学院)
汪磊(工商管理学院)袁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唐井志(会计学院)吴燕萍(会计学院)
韩旭(会计学院)许田炜(会计学院)
潘佳佳(会计学院)欧阳霖丰(会计学院)
薛娟(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吴曼婷(艺术学院)、
黄妍(艺术学院)郑晶(艺术学院)
邱婷婷(艺术学院)高甜(艺术学院)
王玉莹(艺术学院)谌洁(艺术学院)
孔雅秋(艺术学院)苗莹(艺术学院)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