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晓晴,女,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1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3)班学生。2016年1月11日因考试违纪受警告处分(院政字〔2016〕1号)。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补充规定——消过》的规定,经受处分同学本人申请,班级及辅导员出具表现鉴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2017年3月20日学生处处务会讨论通过,给予魏晓晴同学消过。
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魏晓晴,女,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1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3)班学生。2016年1月11日因考试违纪受警告处分(院政字〔2016〕1号)。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补充规定——消过》的规定,经受处分同学本人申请,班级及辅导员出具表现鉴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2017年3月20日学生处处务会讨论通过,给予魏晓晴同学消过。
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