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为提高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查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工作状态及试鸣效果,按照省人防办统一部署,蚌埠市人民政府定于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41分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在市区和三县城区发放人民防空警报信号。
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规定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9:18—9:21)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9:28—9:31)
解除警报:连续鸣三分钟。(9:38—9:41)
每种信号间隔10分钟。
届时,我校将在东西校区试鸣防空警报,请广大师生员工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安徽财经大学
201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