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通过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2017年继续在安徽财经大学设立“徽银租赁助学金”(即第二期)。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徽银租赁助学金(二期)评选的对象为2016年度获得徽银租赁助学金的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道德品质高尚;2.学习成绩良好;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4.正式报到注册。
在上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受到学校或学院处分的;
2.两个学期综合测评中,有一个学期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排名严重靠后(30%)的,或所有课程中有一门课不及格的;
3.家庭经济条件已有明显好转的。
三、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填写《“徽银租赁助学金”(二期)申请审批表》并附两个学期的所有课程的学习成绩,报送到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送学生处复核。
3.学生处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
4.基金会会同学生处组织项目管理委员会评定。
5.根据评定结果,基金会将资金拨付到财务处。
6.学生处、财务处组织助学金发放。
请各学院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11:00前将纸制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校2号办公楼41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acxsc3175987@163.com。
特此通知
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