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教育扶贫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11号)、《关于报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关情况的通知》(皖教助函〔2016〕8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关情况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1.填报内容
《2016-2017学年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情况分类统计表》(见附件1)和《2016-2017学年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情况明细表》(见附件2)
2.报送方式
纸质版统计表盖章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东校2号办公楼414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cxsc3175987@163.com。
3.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时报送,确保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4日。
附件:2016-2017学年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情况统计表.xlsx
学生处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