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本科教学评估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校办字〔2015〕1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提供相关数据与材料,严格按照统计指标说明要求填报,尤其注意自然年、学年、时点的区分。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本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5自然年)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2014-2015学年)
所填表格11月5日前提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cxsc3175987@163.com, 纸质版由学院签字盖章后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表2-11 素质教育基地、职业资质培训等情况 (学年).docx
学生处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