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得者为优中选优。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皆应在班级两学期位居前列(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基本上是班级第一或第二名)。对于排名位次靠前者没有被推荐,学院应附详细材料予以说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三栏皆可用电脑打印,但签名必须本人手签。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学生应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获奖学生班级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位次靠前,且在入库贫困生中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位次靠前。本学院录入资助系统中的名次排序以班级为单位且分母应一致。不能出现有的以班级排序、有的以专业排序的混乱现象。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