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切实保证国家和我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
1.此次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2.各学院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专题会议,确保辅导员、班主任通知到每位学生。
二、认定范围
适用于我校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各学院结合假期“百千万”走访活动实施过程中对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的了解,对贫困生库进行动态调整。其中,去年已经认定过的老生,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改善可以直接认定;大一新生和去年没有认定的老生需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进行认定。
根据我校近年来认定情况统计及对学生摸底排查等因素考虑,班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原则上应为班级总人数的25%左右。
三、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信息报送办法
各学院于9月14日下午5:00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入库工作(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帐号密码不变),并将本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安徽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认定材料纸质版留存学院备查。同时报送本学院的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加盖分党委公章)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校2号办公楼414室,联系人:孙小龙 孙蕾蕾 电话:3175987)。
附件3:安徽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doc
学生处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