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报2013-201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4浏览次数:768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选报2013-2014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皖教助函〔2014106号),现将我校选报先进事迹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生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推荐获得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中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推荐获得国家奖学金的40名同学全部撰写、推荐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的10%同学撰写),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从中推选1名学生优秀事迹材料,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视各学院报送情况汇编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

二、事迹材料

学生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2.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校校级领导,或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4.报送材料中无需附带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请勿将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入文章中。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将选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文件夹内的word文档以学生姓名命名),于1111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号办公楼414)。电子邮箱:acxsc3175987 @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报送单位名称。

联系人:孙小龙,联系电话:3175987

 

 

                                          学生处

                                      201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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