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意识,解除其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并帮助其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本学年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申报流程
岗位设置:原则上不能超过上学年规定数,以教学、科研、团学等岗位为主。
申报流程:本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请采用学工系统网上申报的方式。
流程如下:各用工单位报送本部门负责勤工助学老师的姓名和个人工号信息(电话:3175987 )—→各用工单位核实用工人数及岗位信息—→各用工单位负责老师登录学生处网站学工系统进行岗位发布—→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各学院审核后系统内提交。
学生处将根据各单位申请的情况汇总,充分考虑单位要求,统一安排岗位,部分专业性较强岗位将实行岗位对接。
二、岗位管理及薪酬发放
学生处将不定期与各单位沟通了解,学期中将会同岗位设置单位对助学岗位运行情况、学生助理工作情况等进行中期检查考核。单位勤工助学用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可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经调查核实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学生处根据考核情况核定金额,于次月上旬由财务处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上。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及使用学生工作助理过程的工作量及强度应适度。
2.2014-2015学年度的勤工助学岗位,要尽量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不再安排毕业班学生。
3.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数有限,原则上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不得兼任多职。
所有勤工助学岗位在学年初需要重新申报,网上填报、审核工作请于9月18 日前完成,同时纸质版汇总表盖章后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2号办公楼414室)。
学生处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