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校学生求职(兼职)期间防骗防伤害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8浏览次数:441

 

各院(部):

  近年来,国内一些学校学生在求职(兼职)过程中被骗财、骗色或陷入传销组织或遇伤害等事件时有发生,给学生财产、人身、心理等方面造成严重伤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在校学生求职(兼职)期间防骗放伤害教育工作的预警通知》(皖教秘思政【201422号)要求,为确保我校学生求职(兼职)过程中财产和人身安全,现就做好在校生安全教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开展一次求职(兼职)安全教育

学校将通过网页、电子屏、手机报、学工微博、印发求职(兼职)安全手册或宣传册页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与警示,各院(部)要通过单位网页、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对全体学生开展求职(兼职)安全教育,及时召开主题班会认真做好记录并存档,院(部)同时要加强检查监督,确保每个班级通过开展此项专题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在求职(兼职)过程中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各院(部)于530日前将本单位专题教育工作总结交学生处。

二、加强学生动态管理

    学生外出须严格按《学生手册》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院(部)要妥善保管学生请销假单,班主任、辅导员要及时了解学生的行踪,掌握学生求职(兼职)地点、单位信息等,及时向院(部)分管领导书面汇报班级学生动态情况,学院(部)要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学校将不定期抽查有关情况。

三、建立学生求职(兼职)安全预警机制

    班主任、辅导员要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经常与学生保持信息畅通,提醒学生注意事项,做到安全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学生在求职(兼职)过程中有受骗事件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了解信息,掌握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确保学生稳定。

四、指导学生掌握自我保护知识

    在校学生涉世不深,社会经验不丰富,针对社会上专门诱骗、伤害学生的圈套陷阱,学生求职(兼职)过程中要加强自身防范,务必做到十不:不到不正规机构求职应聘,不被高薪高酬诱惑,不贸然去偏僻隐密场所,不随便饮用陌生人提供的饮料和食品,不在夜间等不安全时间参加面试,不缴不知用途的钱款,不购买自己不清楚的产品,不将证件及信用卡交给他人保管,不随便签署文件,女生不单独与陌生人面试。若发现情况不对或遇到危机要立即报警,发现确实无法解脱时要保持冷静,努力与之周旋,确保生命安全。

五、加强学生求职(兼职)工作管理和服务

    各院(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方便、周到的求职(兼职)咨询与服务,指导学生正确合理求职(兼职),及时帮助解决求职(兼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学生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有效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安徽财经大学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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