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学生手册》(2012版)有关规定,做好本次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
二、各学院应成立“综合素质测评组”,切实加强对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领导与宏观调控,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要在学院公布,各种加分、减分项目要有依据,实事求是,测评有关资料各学院自存备查。
三、各种奖学金评选严格按《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考试课平均成绩按算术平均数计算。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三好学生的评选,按照《安徽财经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执行,名额不限。
四、“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执行。
五、“文明宿舍”的评选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文明宿舍”评选办法》执行。
六、各类奖学金评选应在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布后进行,三
好学生的评选在各类奖学金评定后进行。各种奖项的指标以学院为单位,原则上不得突破,评选结果各学院按规定自行公示。
七、评选结果请于
八、各种表格务必按学号顺序排放,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学号填写、录入必须准确。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