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0年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18浏览次数:423

各学院:

    为做好2010年我校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探索。对于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确保国家助学政策实现既定目标,进而促进实施科教兴皖、人才强省和中部崛起战略,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好事做好。

   二、安徽省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本院学生全面宣传贷款政策,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了解资助条件、申请、审批、发放和还贷等基本程序及要求。要掌握学生家庭相关信息和经济状况,确保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顺利申请到贷款。同时要随时掌握本院学生贷款情况,积极协助当地经办金融机构做好贷款学生的还贷工作。

    三、对已入学就读的我校安徽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提出我省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应提供《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同时要建立申请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库,避免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同时获得国家开发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农信社助学贷款。

    对于学籍异动(如休学、退学和除名等)的2009年度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请各学院务必在6月25日之前将异动信息报学生处助学工程办公室。

    四、各学院要及时将获得我省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向学生处反馈,以便能切实做好贷款的贴息和风险补偿工作。

    五、各学院不仅要做好在校大学生申请贷款的各项服务工作,更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德,督促借款学生按合同约定及时还款,鼓励学生自强自立,励志成才,完成学业,回报社会。

六、对于学生填写的一式两份《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学院要严格初审,加盖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学生处助学工程办公室进行审核。申请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25日。

七、相关政策简介、流程图和证明请直接在学生处网页学生资助处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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