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我校大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的优秀事迹,学校决定编印2010-2011年度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风采录(以下简称优秀事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1.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学校、专业、大学期间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
2.事迹正文:2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题目自拟。
要求:题目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
3.师长点评:15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对获奖学生的德智体各方面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师长身份和姓名)。
二、先进事迹材料申报对象:
1.2010-2011学年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
2.从2010-2011学年学院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中择优选择5%的获奖同学。
三、先进事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1年12月9日。
四、先进事迹材料报送方式:学院将稿件以电子文档方式汇总(文件夹名称为学院名称,Word文档名称为学生姓名)发送至:acxsc3175987@163.com。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