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1年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审核备案材料的通知》(皖教助函〔2011〕56号)精神,现就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信息为保密信息。相关材料的递送,须通过机要途径或派专人送达,各学院要按照保密规定做好有关信息的处理和保管。
2.今年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对象包括:
①2011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
②2010年和2011年参军入伍的翌年毕业生;
③2009年和2010年参军入伍漏报的毕业生;
④2011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⑤2011年秋季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3.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过程管理,从2010年起,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全面实施网上登记报名,兵役机关不再向高校统一印制申请表(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客户服务热线:010-82336088-202)。学生以高中生身份应征入伍的,学校需统一出具书面情况说明,证明该生为本校在校大学生。
4.报送材料。
《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审核后盖齐五个章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申请表原件中入伍批准书号和入伍通知书号须填写完整,已入伍但暂未取得《应征入伍通知书》的,应通知毕业生家长与征兵办联系获取入伍批准书号和入伍通知号并开具书面说明。
5.报送时间。
特此通知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