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校风校纪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05浏览次数:842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风校纪建设,构建健康文明、和谐平安校园,经研究,决定恢复学生校风校纪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校风校纪督导组,成员由学生处、团委全体人员和各学院党总支书记、行政副院长、团总支书记、专职辅导员组成。 二、学生校风校纪督导组的职责 1.督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2.纠正和制止学生中出现的各种不文明举止和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3.对违反校规校纪或不服从管理者,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提出违纪情况处理建议。 三、学生校风校纪督导值班安排 1.学生校风校纪督导组分成若干小组,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2.学生校风校纪督导组成员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文明上岗,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 3.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四,每天6:20—23:20;周五6:20—23:50。           学生处    团委 201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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