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生处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09—2010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学生手册》(2005年版)有关规定,做好本次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 二、各班级应成立“综合素质测评组”,成员由辅导员、班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要在班级公布,各种加分、减分项目要有依据,实事求是。各学院要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领导与宏观调控,对本学院测评结果严格把关,测评有关资料各学院自存备查。 三、各种奖学金评选严格按《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考试课平均成绩按算术平均数计算。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三好学生的评选,按照《安徽财经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执行,名额不限。 四、转专业学习的学生,2009—2010学年综合测评在原班级进行。 五、“文明班级”和“文明宿舍”的评选分别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和《安徽财经大学“文明宿舍”评选办法》执行。 六、各类奖学金评选应在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布后进行,三好学生的评选在各类奖学金评定后进行。各种奖项的指标(突出贡献奖、科研论文奖不占指标)以学院为单位,原则上不得突破,评选结果各学院自行公示。 七、评选结果请于10月13日前报送学生处,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奖学金申请表、三好学生登记表报送原表;奖学金汇总表、三好学生汇总表、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除报送一份纸质的外,同时报送一份excel电子表格。(电子表格可直接发送至acxsgl@sohu.com邮箱。) 八、各种表格务必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放,学号填写、录入必须准确。 学生处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