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守则

发布时间:2016-05-18浏览次数:861

安徽财经大学学工部(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守则

 

一、热爱高校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坚持整体性、发展性、坚持性、灵活性等原则,以来访者为中心,提供最佳的心理咨询服务;

三、心理咨询人员情绪稳定,乐观开朗,如发现情绪波动或无法帮助来访者时,不得实施咨询关系;

四、充分尊重和保护来访者的隐私,维护来访者的利益,未经来访者许可,不得泄露咨询资料;

五、在实施测试前必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六、对来访者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要求不予满足,不得接受和索取额外的报酬和礼物;

七、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辅导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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