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养成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4浏览次数:66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提高广大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和大学生自我发展成长体系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决定继续开展养成教育工作,规范学生作息制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

1.宣传发动时间:923日―930

2.各学院要在全体学生中大力宣传发动,让同学们充分认识养成良好生活、学习、工作习惯的意义,自觉参与到养成教育中来。要发动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积极行动起来,做表率,尽职责。

二、工作安排

12011926――930为试运行阶段,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2011级新生早起锻炼、晚自习和全体学生按时熄灯就寝,并将试运行阶段情况于10817:00前报学生处备案,学生处、团委将对试运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220111010起,全体学生严格实施作息时间。2011级学生除节假日及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外的每周一至周五(含节假日上周一至周五课)6:30起床,走出寝室,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早锻炼,周一至周四、周日晚在学院规定的教室进行晚自习(各学院晚自习教室见附件);全体学生晚间1100(周五、周六晚11:30)熄灯就寝,此项工作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进行督促检查。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学院要通过召开学生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全体学生会议等形式,对继续开展养成教育活动进行广泛动员,提高师生对开展此项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学院要制定本学院学生养成教育实施方案,周密安排好活动的实施、考勤检查、数据统计和上报等各项工作。并将方案及值班表于10817:00前报校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李亚州老师处备案。

3. 10月10――10月14,各学院要安排由领导带队的值班小组,做好严格作息制度的稳定和安全工作。值班时间:6:307:3021:0023:30

4.各学院要对学生早锻炼、晚自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做好考勤记录,校团委负责对各学院考勤记录进行汇总和统计,根据统计结果,不定期公布前三名和后三名单位。

5.由学生处、团委等部门成立学生养成教育工作督查小组,组织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年度学生工作考评体系。

特此通知

 

 

 

 

 

 

 

 

 

 

                                                学生处   团委

                                               201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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