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11届毕业生已毕业离校,但截止目前为止,我校2011届毕业生仍有部分毕业生尚未就业,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加强我校2011届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和就业率统计上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2011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跟踪、调查,做好未就业毕业生个人信息登记(包括个人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家庭联系电话等),以随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就业帮扶工作的开展。
二、广泛发动学院就业相关负责老师以及辅导员,利用多种方式、渠道与未就业毕业生取得联系,并详细了解毕业生情况,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继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三、在加强就业跟踪与调查,提供就业服务的同时,按要求做好各类就业证明材料的收集、审核、上报以及就业率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加大对就业证明材料的审核力度。就业证明材料须由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审核无误,再由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最后提交校学生处审核通过方可列入就业方案。对于在就业证明材料收集过程中的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五、请各学院切实做好2011年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调查以及就业率统计上报工作,并于2011年12月23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相关就业材料上报到校学生处就业指导科,本次就业材料的上报也将作为2011届本科毕业生年终就业率统计的最终依据。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