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天职国际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9-11-28浏览次数:273

为体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精准资助和有效激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勤奋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在安徽财经大学设立“天职国际奖助学金”。为保证本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经2019922日与天职国际合肥分所负责同志商议,工作细则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标准

(一)资助对象范围

取得安徽财经大学正式学籍,正式报到注册的安徽财经大学在校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1.资助名额:40人。

2.资助金额:每人3000/学年。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良好,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评选资格禁止性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在上学年内受到处分的;

2.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已经或者正在接受审查并拟给予纪律处分的;

3.非特殊情况下(如家庭变故、重大疾病等),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内排名不在前40%以内的,或所有课程中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

4.生活铺张浪费的;

5.已(同期)享受国家或其他奖、助学金(达到或超过3000元)的;

6.其他与奖助学金设立意义相违背情况发生的。

三、评审程序

(一)基金会会同校学生处参考学生规模等情况将名额指标分配到学院。

(二)学生个人申请,填写《天职国际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所在学院。

(三)学院初评。各学院严格依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并将通过初评的推荐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校学生处。

(四)学校评定。由学生处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面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

(五)项目管理委员会审定。学生处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项目管理委员会审定。

(六)奖助学金发放。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将受助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交基金会备案,并由基金会、学生处联合发文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基金会将奖助学金发到受助学生银行卡内。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

               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91010


© 安徽财经大学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    皖ICP备050122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