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财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7浏览次数:791

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财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也为更好的激励安徽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 》(皖政[2007]74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安徽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财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请按照相关规定贯彻执行。

附件:1、 《安徽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 《安徽财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3、 《安徽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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